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酒店免费提供的茶叶包过期,罚款金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。
一般情况下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,禁止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、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。如果茶叶包确实过期,那么就违反了该项规定,应当依据《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进行处罚,即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,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;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,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吊销许可证。
然而,也有一种观点认为,酒店免费提供的茶叶包不构成销售行为,因此不应被视为销售过期食品。如果按照这种观点,可能不会对酒店进行罚款。
总之,具体的罚款金额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和法律规定来确定。
房客称酒店房间内茶叶过期超6年回应:用于去味儿
10月30日,有消费者向法制晚报·看法新闻记者反映,其在河北赤城县住一家名为辰府酒店时发现,酒店提供给房客的茶叶生产日期为2009年,保质期18个月。算下来,至今过期已超过6年。对此,该酒店一负责人解释称,床头柜旁的茶叶包是“放在那里去味儿的”。
图为酒店提供给房客的茶叶竟然过期了6年
目前,赤城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所已经介入调查。
10月29日,网友“大飞”和朋友入住这家位于赤城县汽车客运站南门旁的辰府酒店,发现床头柜上摆放着两包茉莉花茶。因为是酒店提供的就没多想,但他们喝完后自称肚子有隐隐的不适。
大飞称,他们在茶叶包装上看到,这个品牌为“加洛士”的茶包上生产日期一栏写着“2009年12月,茶叶保质期显示为18个月”。按此推算,这包茶叶至2011年6月份就已经过期。
考虑到茶叶过期可能是个别现象,10月30日上午,大飞和朋友让服务员再新拿些茶叶来。5分钟后,服务员拿来了4包与之前包装一模一样茶叶,打开后发现,生产日期也是2009年12月。
10月30日中午,大飞将自己的遭遇向酒店前台进行了反映。工作人员当场表示“酒店有责任”,会向老板汇报。
视频显示,酒店一负责人与他们接触时,先称“茶叶是放在房间去味的”,后又称“茶叶不是他们的”。因酒店负责人情绪激动,大飞报警。警方了解情况后建议大飞向食药部门投诉。
目前,赤城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所已登记了相关投诉,开始介入调查。
拨打12315维权。根据查询我国消费者协会官网得知,酒店提供过期茶叶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,对消费者的基本权益产生了损害,可通过拨打消费者服务热线12315维权。酒店其基本定义是提供安全、舒适,令利用者得到短期的休息或睡眠的空间的商业机构。